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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会员单位自动退会的公示【公示】
2016年以来,15家会员单位因业务转型、结构调整,连续两年以上未缴纳会费,且长期不参加协会活动。根据《中国建筑防水协会章程》第三章十二条和十三条的规定,“会员如果连续2年不履行会员义务的,经劝告无效,视为自动退会”,“会员退会、自动丧失会员资格或者被除名后,其在本会相应的职务、权利、义务自行终止”,该15家企业视为自动退会。现对自动退会名单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2018年2月6日至2018年2月11日。
公示期间,协会秘书处受理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书面形式对公示名单提出异议,提出异议者应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公章。公示期结束后不再受理异议。如公示期结束后未收到任何异议,协会将不再对此15家企业提供相关服务,其在本会相应的职务、权利、义务自行终止。
中国建筑防水协会秘书处
联系人:田文君
电话:010-88415061
传真:010-88415062
电子邮箱:tianwenjun@cnwb.net
中国建筑防水协会秘书处
二〇一八年二月六日
编辑/陈晓玲 排版/田野 主编/高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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